我們所處的新時代是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不斷創造美好生活的時代,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長已經成為新時代的重要特征和內在動力。文化需要在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居于特殊地位,我們必須從人民文化需要滿足的現狀出發,更好地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文化需要。
文化需要在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的特殊地位
文化需要日益增長是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長的直接表現。新時代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僅表現為經濟、政治、社會、生態等方面的更高要求,也體現為文化需要的日益增長。并且,由于物質生活需要總體上得到滿足后,精神文化需要的滿足更加凸顯出來,在量和質上也都有了更高要求。富起來以后,人們對非文化生活需要日益注重其精神文化內涵。在物質消費中,人們日益將品質、品位甚至情懷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人們關于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以及民生保障等方面日益增長的要求中,無不滲透或涵養著尊嚴、體面、自由等層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美好生活需要文化賦予意義、提供價值指引。美好生活需要打開了人們無限的想象空間。但是我們必須正視三個事實:一是并不是人們所有的“需要”都是真正的需要、合理的需要,有些“需要”只是一種“想要”或是虛假的需要;二是人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理解既有相同的方面,也有不同甚至彼此矛盾的方面,往往因“各美其美”而造成“美美”沖突、“諸善”沖突;三是有些根本性的需要可能未必能被大多數人認識到,例如心靈滿足、精神家園的需要等。因此,美好生活需要并非簡單滿足的問題,還有一個如何正確理解、引導甚至是啟蒙的問題。人們對美好生活的不同理解,特別是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新要求的理解需要正本清源、實事求是;人們還需要內心的精神撫慰和心靈安頓;共同創造美好生活需要共同的精神、價值和力量來凝聚和維系;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公民素質、社會文明程度去實現,需要以人的全面發展為旨歸。所有這些都表明,美好生活需要文化的合理性辯護、意義想象和價值引導,沒有文化的美好生活是沒有靈魂的生活,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美好生活。
從廣義和終極的意義上說,美好生活乃是人們文化需要的本質與理想追求。文化內在于人類一切活動和領域之中,是一種區別于自然狀態的人的生存方式與生活樣態。文化從來以人為本,文化功能就在于“以文化之”,“化”是一個過程,其目的就在于使人們的生活不斷超越實然,變得更優、更美好。也就是說,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與追求本來就是文化的初衷與本質規定。
從使命高度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的文化需要
經過新中國成立70多年、改革開放40多年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來的長足發展,我國文化建設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從文化需要滿足的角度看,一方面基本上與時俱進地滿足了人民日益增長的文化需要,另一方面也進一步激發了人們新的文化需要——正如馬克思指出的,“已經得到滿足的第一個需要本身、滿足需要的活動和已經獲得的為滿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9頁)。我們必須更加自覺地從為人民謀幸福、滿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的使命高度繁榮發展文化,充分發揮文化的靈魂作用。
把人民文化需要當作民生硬需求來予以保障。被意識到的需要就是利益,人民現實的文化需要就是人民的一種現實利益。正如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從人民的現實利益出發進行“兜底”一樣,我們必須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突出重點,實現人民文化需要的“?;尽⒍档拙€”。在此基礎上,還要敏感把握、精準分析人民對精神文化產品品種、質量、品位、風格等方面以及服務方式的更高要求,推進文化建設的供給側改革,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全面優化精神文化產品的有效供給,使人民能擁有與我國綜合國力相稱的豐富多彩、格調高雅的精神文化生活。
把心靈安頓作為民族復興的幸福工程來抓。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是中國夢的核心內涵,但人民幸福才是最終目標。如果人民不幸福,其他方面再強大,都不能說真正實現了民族偉大復興。幸福是人的一種好的存在狀態,物質條件是其基礎,但其根本之處在于靈魂的安寧。沒有內心的安寧,沒有精神的詩意,就不會有真正的幸福生活。把心靈安頓作為一項“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的大事來抓好,才能真正“為萬世開太平”。
把青少年作為文化需要滿足重點關注的群體。青少年代表著民族、國家的未來,是擔當民族復興重任的新一代。他們的文化需要滿足狀況,直接決定著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國人的素質、社會文明程度以及幸福美好生活的層次。相對于其他年齡段,青少年的可塑性最強,滿足其文化需要的重要性也更為突出。特別值得注意的是,00后青少年是嚴格意義上的網絡原住民,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網絡傳媒對他們文化需要、價值觀塑造的影響;必須真正破除與青少年之間的“次元壁”,走進他們的世界,切實地發揮主流文化、核心價值觀在滿足青少年文化需要中的引導作用。
把滿足人民文化需要作為國家治理的重要抓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大戰略任務,也是實現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作為一種生活樣態,文化不僅包括物質、制度、精神等層面,而且體現于人們的行為和心理層面。無論是在政府治理、社會治理還是政黨治理中,都應該注意滿足人民文化需要的切入角度,發揮文化的滋養、凝聚功能,注重文化以情動人、以文化人的特殊作用。以文化的“柔性”“可愛”配合法治化、專業化的“剛性”“可信”,治理才能達到最佳的效果;始終關注人們的精神文化需要,才能保證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始終以人民為中心,始終服務于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ㄗ髡撸罕本煼洞髮W北京文化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哲學學院教授)
責任編輯:陳金霞